115.08.28 弱勢老人看護補助家屬愁「先墊後領」 議員張益生籲簡化流程免墊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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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8-28 12:24 聯合報/ 記者 黃羿馨、郭政芬/新竹即時報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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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縣議員張益生認為,弱勢家庭最缺現金,補助卻得先籌錢,建議由醫院確認看護需求及資格後,直接向縣府請款,減輕家屬負擔,預計下周縣議會臨時會提案。圖/議員張益生提供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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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縣針對經濟弱勢長者提供住院看護費補助,但現行制度須由家屬先行墊付,出院後3個月內再檢附收據等資料申請。新竹縣議員張益生認為,弱勢家庭最缺現金,補助卻得先籌錢,建議由醫院確認看護需求及資格後,直接向縣府請款,減輕家屬負擔,預計下周縣議會臨時會提案。 依「新竹縣經濟弱勢老人住院看護費用補助要點」,設籍竹縣、年滿65歲,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資格,且因傷病住院經醫師證明需專人看護者,可申請補助。低收入戶每日最高補助1800元、每年9萬元;中低收入老人每日最高9百元、每年4萬5千元,不滿24小時以半日計算。申請須於出院後3個月內,檢附相關資料向戶籍所在地公所提出。截至今年7月,竹縣列冊低收入戶老人174人、中低收入老人2213人。 張益生表示,制度的出發點是照顧弱勢,但真正的問題在於「錢要先從哪裡來?」符合補助資格的家庭本來經濟條件就較困難,長者一旦住院需要全天候照顧,每天看護費累積下來並非小數目,即使事後可以獲得補助,家屬仍得先自行籌措費用,可能面臨借錢甚至變賣資產的壓力。 張益生建議,縣府可由長照處會同衛生局及縣內醫療院所研議,針對已具社福資格、且經醫院確認有專人看護需求的弱勢長者,建立醫院或合作照顧單位直接向縣府申請補助、請款的機制;若實際費用超過補助額度,再由民眾負擔差額,讓弱勢家庭不必為了取得補助「先找錢」。 張益生說,過去協助五峰鄉原鄉居民申請自來水補助時,也曾遇到民眾須先繳數萬元、事後再申請退費,後來透過簡化程序,改由相關單位直接與縣府辦理。他認為,弱勢老人看護補助也可比照辦理,「政府既然核定補助,就應減少民眾先墊錢、再跑程序的負擔。」 對此,新竹縣府高齡長照處副處長郭遠勳回應,現行制度是由符合資格且有看護需求的民眾檢具相關證件,可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,經公所初審後再送縣府複審。針對議員建議由醫院協助申請、免除家屬墊付壓力,縣府將進一步研究。 郭遠勳說,醫院屬醫療機構,並無公權力能取代公所第一階段審查角色,涉及現行制度及規定調整,議員提出的原意盼能加快進度,縣府將會研議加速申請流程的可行性。 | |